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省培测办〔2010〕6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高等学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语〔2010〕19号)精神,加强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管理,我办制定了《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暂行)

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条  为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管理,依据《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和我省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是持证人测试成绩的凭证,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监制,全国通用。经测试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者,由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培测办)在40个工作日内核发等级证书。

第三条  持证人应妥善保管等级证书,不得出借、涂改、转让。对违反者,发证单位有权收回其证书并予以注销,同时上报省培测办。

第四条  等级证书遗失,距发证时间三个月内,可向原报名测试站提出书面申请,测试站核实后填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申请表》(见附表1),向省培测办申请补办。省培测办不受理个人等级证书补办业务。

第五条  等级证书工本费由中央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试人收取与证书有关的费用。

第六条  对非法印制、伪造和倒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应提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委托国家测试机构依法采购、供应、管理等级证书。我省由省培测办向国家测试机构统一申领,并负责广东省辖区内等级证书的统一管理。

第八条  各测试站要加强等级证书的管理,对运输、保存不当或者其它原因造成证书大量损坏和流失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作废或剩余的证书必须如数交回省培测办。

第九条  2011年1月1日起,全省启用新版等级证书,并由省培测办统一打印发放。

第十条  新版等级证书填写要求如下

(一)证书照片要按《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电子照片采集技术标准》采集,并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系统程序自动打印生成。

(二)证书由省培测办统一编号,具体编号方法见附表2。

(三)测试机构为经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批准、具体实施测试行为的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发证单位为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并须加盖公章。  

() 证书一律使用计算机打印填写,手工填写无效。填写的文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个人姓名中的用字须与身份证一致);等级分别用一级、二级、三级表示,其他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十一条  等级证书打印和领取的操作流程如下:

1. 按测试信息管理系统要求提交测试任务。

2. 向省语委办办理该批次普通话测试费缴款通知书,并在        缴款通知书下发15个工作日内将该批次普通话测试费如数上缴。

3. 完成测试后,测试成绩按相关规定复审,核定无误后提交。

4. 省培测办统一打印等级证书。

5. 省培测办发出领证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6. 到省培测办核领等级证书,领取证书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缴款凭证复印件。

对应批次应试人的工作证或学生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对应批次应试的在校生名册(见附表4,须同时提交电子版文档,如该批次无在校生则不须提交)。

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统计表(见附表3,须同时提交电子版文档)。

测试站介绍信

等级证书补办申请表(如无则不须提交)。

7.填写《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签领表》(见附表5)。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附表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申请表

附表2.新版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编号方法

附表3.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统计表

附表4.普通话水平测试在校生名册

附表5.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签领表


附表1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申请表

申请测试站:                                  

测试日期

领证日期

任务编号

准考证号

测试成绩

等级

考生信息

考生类别

学生    ⎕ 教师    ⎕ 公务员  ⎕ 其它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或所在院校及专业)

补办原因

测试站盖章:        

日期          


附表2

新版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编号方法

新版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编码规则如下: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含义

省市编码

年份编码

测试站编码

流水号

1.省市编码: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测试机构的代码,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测试机构代码另行规定;广东省编码为“44”。

2.年份编码:取当年度的最后两位,例如2010年为10。

3.测试站编码:由各省级测试机构对所属测试站自行排序编码,详见《广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编码一览表》(附后)。

4.流水号:为对应测试站当年度应试人领取证书的流水号。

5.举例:编号为4410101000134的证书含义为:广东省2010年101号测试站第134号证书。


广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编码一览表

测试机构

编码

测试机构

编码

广州市普通话培训中心

101

中山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1

韶关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102

华南师范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

深圳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103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

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3

珠海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104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4

汕头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105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5

佛山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106

湛江师范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6

江门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107

肇庆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7

湛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108

韩山师范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8

茂名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109

五邑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9

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110

嘉应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10

惠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11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11

梅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112

广东商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12

汕尾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113

韶关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13

河源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114

茂名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14

阳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115

深圳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15

清远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116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16

东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117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17

中山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118

广东海洋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18

潮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119

广东工业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19

揭阳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120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20

云浮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121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21

佛山市顺德区

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122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22

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301


附表3

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统计表

测试单位:              

测试对象:                

测试日期:                

任务编号:              

测试地点:              

报考人数:共

成绩统计:一甲    人,    % ; 一乙     人,    %

二甲     人,    % ; 二乙     人,    %  

三甲     人,    % ; 三乙     人,    %  

其它情况说明(如作弊、代考等):

第四题评分测试员名单:

考务监督:

单位(市、站)

提交日期:

注意:测试对象不同应分别统计。如教师、学生、公务员、社会人员等,每类人类人员填一份。


附表4

普通话水平测试在校生名册

测试站(公章):                                                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在读学校

所学专业

入学年月

学号

身份证号

普通话测试

备注

成绩

等级

填表说明: “入学年月”只需填写6位数字,如2009年9月入学,填写为:200909
附表5

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签领表

日期

单位

任务编号

测试对象

领证数

一甲

一乙

二乙

二甲

三甲

三乙

经办人

备注

合计

教师

学生

公务员

社会人员